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日期:2018-10-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经批复设立以下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的派出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办公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110号(邮政编码:572700);联系电话:26652583
二、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110号(邮政编码:572700);联系电话:26651555
三、石碌税务分局。负责石碌镇、王下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5号(邮政编码:572700);联系电话:26651803
四、十月田税务分局。负责十月田镇、乌烈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昌江县十月田镇中心大道57号(邮政编码:572726);联系电话:26562016
五、昌化税务分局。负责昌化镇、海尾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因昌化税务分局办公楼所维修改造,临时办公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5号办公楼一楼,邮编572700);办公电话:26652013
六、叉河税务分局。负责叉河镇、七叉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昌江县叉河镇中心大道83号(邮政编码:572722);办公电话:26818456
四、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税务分局。负责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一巷2号(邮政编码:572700);联系电话:2663528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